105.5.10行政會議通過修正「弘光科技大學勞作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條文修正如下:
條款 |
現行條文內容 |
修訂後條文內容 |
第三條 |
本會主要職掌如下: 一、策定本校勞作教育方針。 二、審核本校勞作教育施行細則。 三、審查勞作教育經費預算。 四、審定勞作教育之宣導與配合事宜。 五、督導勞作教育之推動執行。 六、指導勞作教育之業務改進事項。 七、其他有關勞作教育興革重要事項。 八、委員會下設「勞作教育工作小組」,相關單位職掌如下: |
本會主要任務如下: 一、策定本校勞作教育方針。 二、審核本校勞作教育相關法規。 三、督導勞作教育之推動執行。 四、指導勞作教育之業務改進事項。 五、其他有關勞作教育興革重要事項。 六、委員會下設「勞作教育工作小組」,相關單位職掌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