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 「放棄修課申請」作業公告
放棄修課申請係以人工填單方式申請,請同學特別注意以下說明:
一、 依 據:
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 辦理課程:
選修(含跨系)、跨系學分學程及重、補修之科目。
三、 辦理時間:
(第13週)-12月7日(星期一)至12月11日(星期五)逾期不予授理。
※若因校外實習因素而課程為濃縮週數上課者,則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四、 辦理方式:
五、 注意事項:
部別 |
學制 |
學分下限 |
學則 |
日間部 |
五專一至三年級 |
20學分 |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
五專四至五年級 |
1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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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一至三年級 |
10學分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二十二條 |
|
大學部四年級 |
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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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一年級 |
2門課或4學分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七十九條 |
|
碩士班二年級 |
1門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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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 |
大學部 |
1門課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五十九條 |
專科部(含在職專班) |
1門課 |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
教務處課務組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