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鹿港天后宫清寒奖助学金(设籍彰化县学生统一交件至114.10.17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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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申请】鹿港天后宫清寒奖助学金(设籍彰化县学生统一交件至114.10.17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鹿港天后宫清寒奖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前。

三、申办方式:本校统一交件申请,请于申请期间内缴交申请资料至生住组办公室(B107)。

四、申请对象:学子设籍于彰化县六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定或备查有案之国内高中职、大学(专)之正规学校,(不包括夜间部、进修班、空大、补习班及研究所),并领有低收入户证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会慈善团体推荐,或由就读学校开立证明文件,其前一学年总成绩符合下列标准:

  • 学业成绩:国立八十分以上、私立八十五分以上。
  • 操行成绩(或综合表现)八十分(或甲等)以上,且无记过之处分。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

  • 高中组:每名新台币伍仟元。
  • 大专组:每名新台币壹万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 申请表乙份。
  • 清寒证明书正本乙份。(低收入户证明文件正本乙份,或具公信力之社会慈善团体推荐函,或由就读学校开立证明文件)。
  • 师长推荐书乙份。
  • 在学证明书正本乙份。
  • 全学年成绩单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以高三、国三成绩单正本)。
  • 户籍誊本正本乙份。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04-7779899)。

相关网址:https://www.lugangmazu.org/downlo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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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刘桂珍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