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來賓汽車臨時車證相關規定 - 弘光科技大學
弘光科技大學
:::
總務處事營組

【公告】申請來賓汽車臨時車證相關規定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申請汽車臨時車證規定如下(應於活動日前三天上系統申辦):

一、使用本證之汽車(限用小客車、小貨車)停放,須遵守本校『弘光科技大學校園車輛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進入校園請將汽車通行證置放於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明顯處。

三、本校車道為單向道並採左進右出,請轉告駕駛人務必遵行。

四、汽車須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及指定區域,勿佔用專用車位。

五 、汽車違規情事者,依情節輕重,必要時得加鎖暫時管制之(車輛上鎖)。

六 、本車證依使用日期使用,逾期自動作廢。

貳、預留車位規定:

一、使用日期:請確實填活動開始日期(時間)。當日15點開始之活動不做預留。

二、可預留車位之對象:以貴賓為主,貴賓之定義如:主持人、引言人、主講人及機關負責人其他身份由事營組審核之;一般參加來賓恕無法預留車位。

三、『三角錐標示單』列印紙本後,須在活動前一日送至事營組A112辦公室辦理預留作業。

四、活動當日預留車位由「申請單位」管控,請單位引導貴賓停放車輛。

五、預留車位回收:活動開始12:00以前,13點回收;活動開始13點以後,17點回收。

參、其 他注意事項

一、「本校為無菸校園,全面禁菸(含電子煙) ,違者經查獲,罰款最高1萬元。

二、本停車場僅提供汽車通行與停放,並且不負任何損壞遺失賠償保管責任。

三、為維護行車安全,車輛進入校區限速20公里,請開大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