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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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函轉】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張貼人:人事室

說     明: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0月2日客會綜字第1146000815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