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本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事宜,延長填報時間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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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本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事宜,延長填報時間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2日張貼人:人事室

說     明:

一、 依據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要點辦理。

二、本局業以114年4月17日中市教終字第1140034148號函(諒達)請各校於114年5月9日前完成校內初審並填報各校之優良教育人員。

三、惟邇來仍有學校漏報、誤報情事,為確保教師權益,敬請各校協助至「本市資深暨優良教育人員資料庫」https://reurl.cc/1X5o89填報並確認資料無誤,逾期恕不受理補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