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115/3/10前)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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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第1次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115/3/10前)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2日張貼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通 知

受文者:全校專任教師

說 明:

一、 為配合本校教育部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敬請全校專任教師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二、 自111學年度(111/08/01)起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輸入調整如下:

(一) 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教師自行輸入。

(二) 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校內主辦單位輸入。

三、 專任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採計期間及填報作業時程:

四、 因應教師填報「學術活動資料」系統改版審核作業功能調整,教務處提供【系統改版】(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填報操作說明簡報(如附件),敬請參閱,以瞭解相關系統查詢及新增學術活動資料之操作方式。相關注意事項及輸入路徑如下:

(一) 請專任教師於115/3/11~115/3/16至【學術活動資料】系統([G020101]學術活動資料或[G020106]教師校內外學術活動資料查詢)查詢並確認個人資料;於新增資料前,亦請先至【教學資料】>【教師校內外學術活動資料查詢】查閱已有資料,以避免重複登錄。如查詢後發現校內主辦單位尚未登錄教師參加之校內單位主辦活動資料,請與該主辦單位或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聯絡。

(二) 教師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請務必上傳佐證文件或研習證明以利進行審核。

※教師參加學務處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之資料,不須填報至本項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此項資料學務處將會列為「專任教師評鑑-輔導服務項目」,敬請勿重覆填報。

(三) 輸入路徑:登入校務系統(新) > [教師系統] > [G02教師評鑑系統] > [教學資料] > [學術活動資料]。

五、 上述說明敬請老師協助,感謝您的配合並敬祝 教安!

 

若有未盡事項,煩請您費心撥冗聯繫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吳育萱(分機1204)、陳足圓(分機1201)。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敬啟
1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