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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經查114/04/13於校內辦理活動之單位,於活動結束後,未完成場地清理事宜,本處將請辦理單位進行清潔整理事宜。
依弘光科技大學全校共用場地管理規則之規定:各場地借用者應負責維護設施之完整與場地之清潔,未完成場地清潔之主協辦單位, 須照價繳納 當日場地使用費。
敬請師生於辦理活動時,務必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