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網頁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確運行,請先至你的瀏覽器設定中開啟 JavaScript。
SEARCH
秘書處公告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旨:校長、副校長權責範疇 說明:本校校長、副校長權責範疇詳見附件(本次公告內容自114年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