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為推動綠色校園,本校能源管理秉持「當用則用、當省則省」之原則。在滿足教學、研究與行政之實際需求(當用則用)下,亦請全校師生共同杜絕不必要之能源浪費(當省則省),共同落實以下用電管制措施:
一、請依學校能源管制作業,落實能源管理,請相關人員配合以下使用管制:
1.各單位的專業儀器設備由財產所屬單位進行管制。電腦、辦公用事務機等設備,由各單位依年度節約能源計畫相關措施執行管制。
2.冷氣設備/空調系統[夏季],實施下列管制:
| 空間類型 | 🚫 不開放冷氣時段 | ⚡ 每日定時瞬斷時間 |
| 行政辦公室、教師研究室 | 23:00 ~ 翌日 10:00 | 每天 12:00 與 16:30 |
| 專業教室、實驗室 | 23:00 ~ 翌日 07:00 | 每天 12:00 與 16:30 |
| 會議室、活動中心(佈置/彩排時) | 16:00 ~ 翌日 10:00 | 無 |
3.上述管制兼顧「當用則用」之彈性原則,若遇開窗並使用電風扇後,室溫仍超過 28 度時,各單位仍可依實際教學或辦公需求開啟冷氣。
4.無法配合冷氣供電時間管控措施者,請於每年10月31日前填寫「冷氣不斷電需求申請單」,送至機電組申請,本組將安排現勘評估後,提送安環委員會審議,審議通 過後將於隔年1月1日起,停止冷氣供電時間管控。
二、節電宣導:
1.冷氣開放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開啟冷氣後,請務必將辦公室、教室前、後門及窗戶關閉(室內空間循環不良可開窗10公分),再輔以吊扇增加空氣循環,可節能且可提高冷房效果。
(2)使用冷氣時,其溫度設定範圍以26-28˚C為宜,除了不致造成身體體溫調節的過度負荷外,每調高冷氣溫度設定值1˚C,約可節省冷氣用電6%。
2.離開空間或下班、課時,請隨時將室內照明、中央空調(或分離式冷氣機)之送風機或窗型冷氣機關閉。
3.各單位管理之空間(實驗室、會議室、專業教室),請自行制定節約用電管制相關規定,並落實執行。
4.各單位空間管理員職責:
(1)管理用電設備耗材更換、損壞修復。
(2)場地借用請確實督管用電狀況,避免空間無人使用空調及電燈未關閉。
(3)空間調配借用,避免大坪數空間僅少數人使用。
5.非辦公時間或無人使用之會議室及辦公室,應隨時關閉冷氣機、照明及吊扇等各用電設備電源。
6.若發現無人使用而照明、電扇、空調未關,請主動協助關閉。
7.辦公室在不影響業務下,請儘量減少開啟不必要之燈源。
總務處機電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