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1份,請各實驗室負責人遵照辦理,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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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環室

轉知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1份,請各實驗室負責人遵照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張貼人:安環室

說 明:
一、 依據環境部114年2月26日環部授化字第1148103469號函辦理。
二、 環境部為定期執行查檢事宜,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召開「113-114年度危險化學物質(品)運作貯存場所現勘查檢研商會議」,業依與會機關意見修正指引。
三、 旨揭指引為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督導所管遵循、落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