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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公告】113.2學期延修生選課及註冊事宜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7日張貼人:註冊組
公告113.2學期延修生選課及註冊事宜
- 2學期延修生註冊程序單(如附件)預計將於114年2月7日寄出。
- 網路選課時間為114年2月13日(星期四)9:00起~2月14日(星期五)24:00,及114年2月17日(星期一)12:00起~2月24日(星期一)24:00。
- 若有選課問題,敬請洽詢教務處課務組電話04-26318652分機1254~1257。
- 英文姓名提供(詳細請參閱背面說明):114年2月13日(星期四)起至114年5月2日(星期五) 截止。
- 選課後可自行上網列印註冊繳費單並於114年2月26日前完成繳費。若不選課仍需於選課期間至校辦理休學程序,如未辦理休學將視同逾期未註冊退學。
-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於114年2月14日完成選課,自行列印或至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列印註冊繳費單,並於2/21前完成辦理就學貸款申請(須將申貸書第二聯及註冊單繳回生住組B107)。
- 依學則第56條規定「應屆畢業生缺修學分,須於延長修業期限之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者,第一學期應到校辦理休學,免予註冊。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若未選課亦未辦理休學程序或選課後未繳費,予以退課後未達學則「至少須修習一門課程」規定,將依學則規定,以「逾期未註冊者予以退學」辦理。
- 學分費及平安保險費以教育部當年公佈之標準收費。
- 經113學年度第1學期修課之成績公告後,確認可於114年2月11日領取畢業證書者,不需來校辦理。
- 延修生若目前為休學者,需先至校辦理復學程序後再選課。如因服兵役而可延長修業年限者,請攜帶退伍令至校辦理復學相關業務。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