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注意事項
主旨: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作業作業公告
說明:
一、114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流程:
(一)線上辦理時間: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1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並請務必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點選「完成此類科抵免申請」。
*寒假上班時間請依教務處註冊組及課務組公告為準。
(二)辦理方式:線上網路申請
(三)線上網路申請作業流程:
(四)依據所就讀年級之各系科目總表,選擇「申請抵免類科」(請參閱下表),並上傳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或學分證明)」及「課程大綱」,抵免學分類科含通識、專業必選修 ( 含外系選修 )、體育及英文課程 。
| 抵 免 類 科 | 審查單位 | 洽詢分機 |
| 表A-通識教育課程 | 通識教育中心 | 6003 |
| 表B-專業科目 | 各系辦公室 | 請參閱各系網頁 |
| 表C-全民國防教育
(限五專生申請,請先參閱科目總表) |
校安暨軍訓室 | 2271-2274 |
| 表D-體育 | 運動休閒系體育教學研究中心 | 7009 |
| 表E-英文課程 | 外語暨全英教學中心 | 5537 |
(五)抵免學分之申請以一次為限:依本校「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分抵免辦法」或「專科部學分抵免辦法」規定,學生應於入學、復學、轉學或轉系後依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抵免,逾期視同放棄抵免資格。
二、辦理抵免學分相關說明如下:
*入學前持有大學、二專、五專四~五年級已修畢之學分,欲辦理抵免之同學請注意:
(一)相關表格及辦法,請自行上網下載:( 弘光科技大學首頁 https://www.hk.edu.tw/)。
(二)於本校就讀期間辦理抵免學分以一次為限,應於學生入學、復學、轉學或轉系後依學校規定時間內一併辦理,逾期視同放棄抵免資格;需依抵免結果於規定選課期間內辦理選課。
(三)同學辦理抵免時,務必依據學年度之科目總表規定,提出欲申請抵免之所有科目含必修、選修(如有問題請詢問各系之承辦人員),抵免只限一次辦理完成。
(四)學生入學本校前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至入學本校時已超過十年者,不得抵免。
(五)具實務工作經驗或取得與學習課程相關之證照者(多益、乙級證照等)辦理抵免學分者,其審核通過之課程為「免修」,故仍需選修其他科目以補足畢業所需之學分數,如抵免4學分,則需再修習其他科目4學分補足。
(六)辦理學分抵免需檢附課程大綱或授課內容 ( 在本校學分班上課者免附 ) 彙整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