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一案,請多加宣導及運用。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7月1日FDA食字第114130156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113年6月27日以臺教綜(五)字第1130066578號函(諒達),函轉該署發布之旨揭手冊,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該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
(一)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二)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相關文字。
(三)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
三、檢附「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如附件。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持續督導餐飲單位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