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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 年「臺德人工智慧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至114年12月05日前止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2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函轉國科會與德國聯邦研究、科技及太空部(BMFTR)共同徵求2026年「臺德人工智慧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計畫宗旨
依據本會及德國BMFTR於2023年3月21日簽署之臺德科學及技術合作協議(STA),與德國聯邦研究、科技及太空部(BMFTR)將共同徵求2026-2028年臺德人工智慧學術合作計畫(NSTC- BMFTR Joint Research Program on AI),旨在深化臺德AI研究,結合兩國優勢資源,推動關鍵議題合作與人才培育,並落實雙邊科學技術合作協議

二、申請資格

(一) 臺方:須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資格,每一計畫主持人對本項徵件案僅限研提1件計畫。

(二) 德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德方(BMFTR)規定計畫主持人資格。

(三) 雙方主持人須個別向本會及BMFTR提送申請書,任一方未提出,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計畫申請

(一) 計畫期程以3年為原則,自202681日起開始執行為原則,與德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二) 計畫補助額度:本會補助選定計畫臺灣團隊,每年每件以新臺幣500萬元為原則。

(三) 執行期間每件計畫每年均應選送至少兩名研究生赴德國進行至少三個月之移地研究。

(四) 臺方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1份研究主持費,同一執行期限若同時執行2件以上,以最高額度計算。

(五) 本項徵件為AI領域合作計畫,分為「計畫構想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進行。

四、注意事項

(一) 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本會與德方(BMFTR) 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二) 本案通過之計畫可不受本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及「雙邊協議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合計仍以 2 件為限。

(三)  臺德AI學術合作交流網站:https://www.twaicoe.org/twde

德方公告網址:
https://www.bundesanzeiger.de/pub/publication/JAWdKkXIjsROUv1aWRd/content/JAWdKkXIjsROUv1aWRd/BAnz%20AT%2026.09.2025%20B3.pdf?inline

(四) 避免與其他徵案主題重複,以下主題不予補助

  1. AI 硬體開發 (development of AI hardware)
  2. 類神經形態運算 (Neuromorphic Computing)
  3. 醫療應用 (use of AI in medicine)
  4. 人力資源、行銷或客服用途 (Human resources, marketing or customer support)
  5. 資安應用 (Cybersecurity)
  6. 預測性維護 (Predictive maintenance)
  7. 民生安全領域 (Civil security)
  8. 病患照護機器人 (Robotic systems for patient care)

(五) 為使更多人工智慧領域之學者專家參與本次共同徵件,本會與德方BMFTR將於2025年11月上旬共同舉辦線上說明會,鏈結臺德人工智慧領域學者互動交流,歡迎有興趣學者線上參與,報名及參與方式另於本會網站公告。

五、聯絡人

(一) 行政聯絡:國科會科教國合處 李蕙瑩研究員 電話:+886-2-2737-7150 Email: vvlee@nstc.gov.tw

(二) 學術召集人:國立臺灣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莊永裕教授 電話:+886-2-33664888 #527 Email: cyy@csie.ntu.edu.tw

(三)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及(02)2737-7590、7591、7592。

(四) 德方:Mr. Benedikt Krieger Phone: +49 (0) 30/31 00 78-497 E-mail: TaiwanAICoop@vdivde-it.de
VDI/VDE Innovation + Technik GmbH Projekttraeger „Kuenstliche Intelligenz“ Steinplatz 1 10623 Berlin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4年12月0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