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 資訊:
一、計畫宗旨
為鼓勵具研究潛力之優秀學者結合跨領域之研究能量,並促進國際學術合作鏈結,進行前瞻議題之研究、發展研究新領域或探索國際性核心議題,未來期能培植傑出學者與研究團隊,厚實學術研究人才之研究能量,獲得突破性及具深遠影響力之學術研究成果,本會人文處推動「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一)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者。
(二) 計畫主持人已獲本會補助執行中之計畫,如限制只能執行該件計畫且該計畫執行期程與本項「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之執行期程重疊超過3個月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 計畫主持人同一年度以執行1件「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為限。
(四) 「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為人文處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案,計畫主持人不受人文處執行2件計畫之規定限制;惟曾獲本會傑出研究獎者,始可補助第3件計畫。
三、計畫申請
(一) 本公告所徵求之研究計畫可為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且皆鼓勵計畫主持人組成跨領域研究團隊提出申請。
(二) 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須包含一個描述總體研究構想與架構的總計畫,以及至少3項子計畫,並至少有3位學者參與研究,總計畫主持人必須主持1項子計畫。
(三) 「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自115年8月1日開始執行,至多3年。
(四) 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
(五) 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月支數額新臺幣3萬元。
四、注意事項
(一) 每年擇優補助新案至多10件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二) 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經審查未獲推薦,申請人當年度未申請且未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者,得自本會通知計畫未通過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修改或另提計畫書內容,函送本會申請專題研究計畫隨到隨審案。
(三) 檢附計畫徵求公告1份,並公布於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
五、聯絡人
(一) 有關本案申請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袁詠蓁博士(電話:02-2737-7499;e-mail: ycyuan@nstc.gov.tw)。
(二) 線上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1月23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