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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至114年12月23日前止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 資訊:

一、計畫宗旨
為促使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以擴大科普知識之傳播,提升國民科學素養,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徵求計畫,歡迎學研機構與科普合作企業共同組成跨領域團隊向本會提出「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 申請機構、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科普合作企業,應符合作業要點第二點所列資格,科普合作企業營業登記項目應具影片製作專業。
(二)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遵守與科普合作企業間之利益迴避原則並簽署聲明書。
(三) 每一計畫主持人同一期間內,執行本項科普產學合作計畫以一件為限。

三、計畫申請
(一) 計畫執行期間:預定期程為115年6月起執行1年為原則,實際執行日依本會作業時程調整。
(二) 計畫類型:「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和「科學傳播推廣類」
(三) 科普合作企業應提供科普產品製播推廣費用至少百分之三十之費用(以下稱配合款),並由申請機構與科普合作企業商議明列所需經費項目。
(四) 計畫均採擇優補助,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每件計畫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為原則。

四、注意事項
本計畫申請案恕不受理申覆。

五、聯絡人
(一) 本計畫申請行政相關疑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張桐恩專員/聯絡電話:(02)2737-7561、魏智群科長/聯絡電話:(02)2737-7764。
(二) 本案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4年12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