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尖端晶體材料開發及製作計畫」~至115年01月21日前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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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尖端晶體材料開發及製作計畫」~至115年01月21日前止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尖端晶體材料開發及製作計畫」資訊:

一、計畫宗旨
計畫徵求分四種性質:
(一) 材料服務計畫:旨在建立或維持尖端晶體、量子材料及單晶與磊晶成長所需之關鍵性核心設施、技術、研究及服務實驗室,以期發展出具關鍵功能性材料或關鍵長晶技術
(二) 學術型研究計畫:旨在研究材料服務計畫產出晶體材料之相關學術型研究
(三) 應用型研究計畫:旨在發展材料服務計畫產出晶體材料之相關應用性研究
(四) 卓越研究群計畫:旨在連結前三類型,以長晶關鍵技術為核心,整合學術與應用之計畫

二、申請資格
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資格者。

三、計畫申請
(一) 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開始,計畫性質為專案型研究計畫。
(二) 計畫類型:本計畫建議申請多年期研究計畫,其中「學術型研究計畫」或「應用型研究計畫」與主持人個人一般計畫一併考量擇優補助。

四、注意事項
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聯絡人
(一) 國科會自然處:
劉芳君研發管理師,電話:02-2737-7022,Email:fcliu@nstc.gov.tw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800-212-058, (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1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