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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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張貼人:國際事務處

主旨: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以臺教文(三)字第11425022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自115年1月1日生效

 

1.教育部令

2.附件檔案

3.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