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徵件公告】113.2學期「多元自主學習」計畫徵件申請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1日張貼人:教學發展組
弘光科技大學
113.2學期「多元自主學習」計畫徵件申請
一、活動目的:
本校為提升學生自學習能力,增加學習風氣,持續鼓勵學生以個人或小組方式進行多元自主學習。藉由反思過往學習的不足,並自主規劃學習目標、學習活動,含專業學習、職涯探索、生活知能及終身學習。透過學習活動如讀書會、團體討論…等,達到預期成效。得邀請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諮詢教師,學習活動達24小時採計1學分為通識選修課程學分(進修部學生欲認證學分需繳交學分費)
二、申請及執行期程: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19日(三) 中午12時(以申請書上傳與否作為收案依據)
- 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giAJB3Vt7FN7KER49
- 執行期程如下所示:

三、申請類別與資格:

四、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邀請校內外委員根據計畫書內容審查,評分標準如下:

五、自主學習促進師諮詢與輔導:
自主學習計畫可透過各系「自主學習促進師」進行諮詢與輔導,例如學習目標、方法、資源、歷程及成效等方面。
自主學習促進師名單如附件,可跨系諮詢。
六、注意事項:
- 本活動學習內容不得與多元專題計畫重複
- 同一類別中,每位學生只能參與一個計畫。
- 若經發現以其他計畫、課程所衍伸的作業或活動(社團活動、人文精神課程、校外服務學習課程、USR計畫、畢業專題、實習等)重複申請時,除追回經費,撤銷所認列時數、學分之外,並依相關規定懲處。
- 獲補助計畫,若有以下情事發生,且經本中心認定情節嚴重者,次兩學期不得申請本要點所規範之學生多元學習計畫,並應全數退還獎勵金。
- 本計畫會恪守學術倫理規範,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著作。
- 若中途修改計畫書,以一次為限。
七、附件:
- 附件一、弘光科技大學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PDF)
- 附件二、113.2學期多元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明 (PDF)
- 附件三、113.2學期自主學習申請及執行參考資料 (zip壓縮檔;含申請書、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格式)
八、計畫聯絡人:教學發展中心 林彥貝 小姐 分機04-2631-8652 #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