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公告~
一、目的:為鼓勵學生職涯探索,提升自主學習的能力
二、申請期間、執行內容、經費補助:
1.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一),提出第一階段申請表及計畫書(如附件),寄至gec@hk.edu.tw,主旨為「1151學期人文素養自主學習社群-社群名稱」;或繳交紙本至通識中心辦公室(L棟710辦公室)。
2.執行期間:第一階段審查通知後實施,至116年01月08日(五)止。
3.申請資格:本校日間暨進修部四技學生3-8人組成。(進修部學生欲認證學分需繳交學分費)
4.補助金額:於第二階段成果繳交審查後,每組審核通過後至多補助6000元獎勵金。
三、審查方式
1.經本中心相關領域課程代表依計畫書內容審查。
2.審查標準:(1)反思學習問題與自主學習連結之說明及符合程度30%、(2)自主學習歷程規劃與適當性30%、(3)自主學習計畫歷程能有效增進自學習知能20%、(4)預期成果具自主學習效益與價值20%
3.審查結果以E-mail通知。
四、注意事項:
1.自主學習活動所得學分採計為通識選修(採計為各系外系選修)課程學分,至多採計2學分。每名學生在學期間參與本校各類自主學習課程,合計至多採計4學分為畢業學分。
2.得邀請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諮詢教師。
3.本活動為學生自主成立,且學習內容不得有抄襲及剽竊等行為。
4.經發覺以其他計畫、課程所衍伸的作業或活動(社團活動、人文精神課程、校外服務學習、USR計畫、畢業專題、實習等)重複申請時,除追回經費,撤銷所認列時數、學分之外,並依相關規定懲處。
五、成果報告:
1.需將成果彙整成一份報告表。(格式如附件)
2.內容包含:具體成果、學習紀錄反思與心得、社群活動紀錄表(小組討論,每場次填一份)
六、通識中心詢問分機6003,蔡翠吟助理。
相關流程可至→通識中心網頁查詢
主 旨: 檢送「114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實施計畫」,惠請鼓勵貴校人員及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旨揭計畫簡要資訊如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一)徵稿期程:114年9月15日(星期一)至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止。
(二)採線上投稿方式,於114年9月15日(星期一)開放上網註冊,網址如下:https://cis.ncu.edu.tw/NsaSys/literacyArea/moral/register_index
(三)徵選類型:
1、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
2、品德主題故事類
3、品德主題漫畫類
4、品德主題影音類
(四)獎勵方式:凡獲選之作品:
1、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致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下同)900元(每篇至多4,500元)及獎狀。
2、品德主題故事:致贈稿費每千字900元(每篇至多2,700元)及獎狀。
3、品德主題漫畫:致贈每件1,500元及獎狀。
4、品德主題影音:致贈每件5,000元及獎狀。
5、品德主題故事、漫畫及影音類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給感謝狀。
6、行政獎勵:獲獎之參賽師生將另函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獎勵。
二、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上「品德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cenaer)參閱,或請電洽本案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聯絡人簡尹庭小姐,聯絡電話:(02)7749-6785。
主 旨: 本局「114年度劇集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4)年5月8日公告,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6月8日起至7月8日止,請查照並轉知貴校師生踴躍報名。
說 明:
一、 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影視戲劇劇集劇本之創作及類型之探討,發掘及培養劇本編寫人才,豐富戲劇內涵,本局本年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二、 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6月8日起至7月8日止,應繳交故事梗概(Logline)、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並說明作品集數及各集分鐘數。
三、 本局並將協助入圍及得獎作品與影視內容製作業者進行媒合,以提高轉製機會,請貴校轉知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四、 旨揭要點採線上申請,請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
主 旨: 本校通識教育學部辦理「2024年全國大專校院SDGs議題短講競賽」,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提升學生口說敘事、詮釋表達及議題關懷之能力,特舉辦SDGs議題短講競賽,鼓勵學生發揮公民實踐的素養,主動闡述社會議題及現象,並進而提出看法或解決方案,以響應國際永續議題,善盡大學社會責任。
二、 短講競賽活動相關說明如次:
(一)參加對象:全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星期五)。
(三)報名方式:一律以Google 表單報名,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WghSsjxtoXUsJCKG9
三、 隨文檢附競賽辦法1份。
課程名稱:攝影與剪輯實作
上課日期:112年3月19日 及112年3月26日 星期日
教室:G603
學分數:0.5學分
上課時間:如下表
| 節次 | 時間 | 星期日
3/19 |
星期日
3/26 |
| 5-6 | 12:50-14:35 | 上課 | 上課 |
| 7-8 | 14:40-16:25 | 上課 | 上課 |
| 9 | 16:35-17:25 | 休息 | |
| 10 | 17:30-18:15 | 期末考 |
1.請有選課之同學 準時上課(本課程 出席列入評分項目)
2.依本校學則第四十條 某一科目曠課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
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期末成績以零分計,平時與期中成績保留計算。(本課程總時數為9節課,三分之一為3節課)
3.本課程不開放「放棄修課」
若有相關問題請mail:ttu@hk.edu.tw 或撥分機6003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