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檢送嘉義市政府函送所轄行政區域、聚落、自然地理實體、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及街道之標準地名清冊(如附件)乙份,請查照轉知。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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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檢送嘉義市政府函送所轄行政區域、聚落、自然地理實體、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及街道之標準地名清冊(如附件)乙份,請查照轉知。

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張貼人:文化設計與行銷系

主 旨: 檢送嘉義市政府函送所轄行政區域、聚落、自然地理實體、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及街道之標準地名清冊(如附件)乙份,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依嘉義市政府115年6月11日府民行字第115045110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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