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教師評鑑「教師簽請免評鑑」說明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1日張貼人: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講師級以上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
主旨:有關113學年度教師評鑑「教師簽請免評鑑」說明。
說明:
-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評鑑辦法」(如附件),教師符合第三條各款條件之一,得免評鑑,評鑑成績視為通過。
- 承上,其中第十一款有具體理由,需申請當學年度不需受評鑑之教師,請於114年6月16日(一)前以簽呈提出,經校長核准後,將簽呈影本送人事室辦理之。
- 另提醒,依據本辦法第三條第2項之規定:符合前項免評鑑教師,仍應至校務系統填報教學、研究、輔導服務及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相關各項資料,未填報者,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秀娟(分機2225;sjchern@sunrise.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