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美髮造型設計系 |
職務名稱 | 專案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 |
學術專長 | 剪、燙、染造型設計、整體造型設計、編梳造型設計 |
預計授課科目 | 造型諮詢與形象設計、時尚造型梳理實務 |
預聘名額 | 1名 |
薪資待遇 | 依學校規定 |
起聘學期 | 114學年度第1學期 |
履歷收件截止日 | 114年6月12日(以郵戳日期為憑) |
一、應徵資格:
一 | 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美髮專業性工作6年以上年資 |
二 | 特殊造詣或成就,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獲選代表國家參加區域性組織以上各項競賽者或最近五年內參加全國性各項競賽獲前三名者 2.在專業領域或國內外享有盛名,符合教學需要,有證明文件者 |
三 | 美髮相關作品集 |
四 | 具女子美髮乙級證照尤佳 |
五 | 具男子理髮乙級證照尤佳 |
二、應準備資料:
一 | 附檔之「教師個人資料表(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擬聘表」 |
二 | 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有駐外單位認證) |
三 | 檢附6年以上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證明【須有相關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不可僅附上勞保投保紀錄】 |
四 | 推薦函一至三封 |
五 | 經歷證件、相關證照影本 |
六 |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
三、應徵資料請分別以「E-mail」及「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一 | 請將應準備資料之紙本文件掛號郵寄至 433304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應徵美髮系教師-應徵教師姓名 |
二 | 電子檔請email至per@hk.edu.tw 信件主旨:應徵美髮系教師-應徵教師姓名 |
三 | 聯絡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轉分機 2222 (per@hk.edu.tw) |
四 | 經初審通過,將由各系通知面試;履歷恕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