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 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調動申請事宜(請於114/12/31前提出調動申請)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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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4 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調動申請事宜(請於114/12/31前提出調動申請)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7日張貼人:人事室

公  告

主 旨:公告 114 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調動申請事宜

說  明:

一、依本校「職員調整服務單位作業要點」及「職員工考核辦法」,辦理職員調動服務單位事宜。方式如下:

(一)職員主動申請:職員任職該單位年資滿3年,可申請主動調動;或職員調整至服務單位未滿1學年,且經單位主管同意。

主動申請之職員,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職員申請調動表」(附件1)。

(二)單位主管提出申請:單位主管因業務發展需求,得申請調動該單位職員。

單位主管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單位主管請調職員申請表」(附件2)。

(三)學校統籌調整:因校務發展所需,人事室辦理職員調整服務單位,免填申請表。

二、參與此次調動作業的主管或同仁,請於1141231()下午4點前,填寫附件1或附件2並繳交至人事室。

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出缺單位明細,擬於11516()公告為原則

四、本學年度辦理調整職員服務單位,規劃辦理程序(以實際會議通知為準),如下:

日期 辦理事項
115/01/07(三) 1.調動會議(暫定):

時間:115/01/07

地點: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註:會議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2.參與人員:

(1)出缺單位主管

(2)申請調動人員

(3)主管提出請調之人員

115/01/08(四)~

115/01/14(三)

1.    出缺單位主管與同仁面談或電話談

2.    出缺單位主管填寫欲調入之同仁名單(3 位/1缺額)

3.    職員同仁繳交欲調入單位志願序表單

排序表請於115114()下午4點前繳至人事室

115/01/21(三)前 公告調動結果。
115/01/21(三)~

115/01/30(五)

調動人員進行職務移交

五、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李嫈聆,分機2221。

人事室 敬啟

1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