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9.30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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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9.30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1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09月30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交件申請。

1.申請日期:114年09月30日中午 12 :00 截 止。

2.採無紙化作業, 下載 申請表電子檔 gfc.org.tw/project news/2735 以電腦打字填妥申請表,並存成 P DF 檔。

3.申請資料填妥後,請至 線上表單 完成基本資料填寫及大頭照與申請表上傳。

4.線上申請完成後,請 加入崇友文教基金會官方LINE ID:@fts8114u,回報學校、科系及姓名,確認申請表收件狀況。

四、申請對象: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電機 、機械、建築、土木營造 科系 大學部 一 、二 年級日間部 進修 部 在學學生,受獎人應具中華民國國籍 。

1.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 75 分以上 並在 班上 排名為前百分之 二 十 五 ,無不及格科目 。

2.操行成績在 80 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3.家庭經濟弱勢 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家境清寒者 。

(2) 家庭或個人 因天災、意外 發生急難變故 或其他特殊狀況, 以 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

4.無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就業等義務 性 質 獎學金 。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本獎學金提供公私立大專校院電機、機械、建築、土木營造相關科系在校生每名每學期新臺幣50,000元整,每學期錄取40名學生。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2. 個人自傳,請依規定項目填寫,至少800字。
  3. 前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正本乙份(成績單須加註班排名百分比)。
  4. 獎懲證明書(含事由)乙份。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6. 戶籍內每人112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 )。
  7. 清寒家庭及特殊境遇家庭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證明等。
  8. 其他加分資料:如師長推薦函、獎狀、技能檢定、外語檢定證照、志願服務紀錄等。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聯絡人:許雪芳專員,電話(02)2381-3345分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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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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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新竹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至114.09.16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新竹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09月16日前。

三、申辦方式: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獎學金申請表1份(附表1)。

2. 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3.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4.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5.戶口名簿(影本)1份。

6.另辦法中所列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3-5518101分機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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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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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祖籍符合熱河省學生 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3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以郵戳為憑)。文件自行親送或掛號郵寄至:

收件人:台北市熱河同鄉會 收

地址:1054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電話:02-27126695

信封上請註明:「獎學金申請」

四、申請對象: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1.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2. 113學年學業成績,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大專院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新臺幣2萬元。

2.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新臺幣3萬元。

3.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新臺幣4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獎學金申請表

2.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3.學年成績單一份

4.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2712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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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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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單親培力計畫(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06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06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 獎助員額與獎金:
  1. 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
  • 高中(職):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8,000元。
  • 國立大專校院: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2,000元。
  • 私立大專校院: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8,000元。
  1. 臨時托育補助費(第2階段補助至12月底止)

補助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臨時托育費用(含居家托育人員及送托機構),每名子女每小時最高補助金額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名子女每月最高補助48小時,臨時托育時數低於48小時者,以實際時數補助之;育有未滿18歲之身心障礙子女由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規定之相關服務人員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者,亦得檢據申請補助。

  1. 以上補助項目如超過修業年限而延長修業者,不予補助。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申請表。
  2. 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3. 全家人口(申請者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子女)各類所得清單。
  4. 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如為信用卡或ATM繳款者,須檢附繳費單明細與繳款證明(如信用卡帳單、ATM轉帳證明);辦理就學貸款,除須檢附銀行撥款通知書正本或經學校加蓋印章之影本外,並請附上原始學費明細繳費單影本。
  5. 學生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 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 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者應檢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或送托機構臨托證明。
  8. 如子女由具托育人員資格之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則須另外檢附托育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可查明親屬關係之文件影本。
  9. 其他相關資料。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相關網址: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768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許小姐,(02)2321-2100分機119)。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20止)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922-955953)

網址: http://www.slceas.org.tw/index.php/scholarship/scholarship01

聯絡信箱:info@slcea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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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基隆市政府114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至114年9月16日。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7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基隆市政府114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16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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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4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本校統一繳件申請期限至114年10月3日止。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4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申請書電子檔請同步寄至承辦人信箱 y700529@hk.edu.tw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會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會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會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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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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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114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1.28止)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114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01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前。

三、申辦方式: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該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申請網址 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2025

四、申請對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2. 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3. 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4.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 預計錄取名額共 1,000名。惟本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
    2. 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6,000元整;如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1. 申請人基本資料
    2. 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在學證明
    5.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6.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7. 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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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9.30止)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前。

三、申辦方式:

1.郵寄申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備文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字樣。

2.線上申請﹕請至台北服務通平臺﹕ 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AJ004提出申請。

(若申請人失業日為114年9月25至9月30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受理申請期間,先行寄送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114年10月8日前完成補件。)

四、申請對象: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須於114年4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並符合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予補助)。

5.申請人子女就讀「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者,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 萬元款項退回學校,始能請領本局補助,如未退回,將因重複請領而被取消補助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公立高中職 (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5,000元。

2.私立高中職 (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12,000元。

3.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13,600元。

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35,800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含切結書)正本1份。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1份。

3.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或最近1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請洽各就業服務站)影本1份。

4.子女114學年度第1學期已繳費之就學繳款單(須含學校繳款單及繳款證明)影本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1份 (請洽各稅捐單位申 請列印,並先行核對申請人及配偶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148萬元)。

6.戶口名簿影本1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因與配偶離婚有子女監護權者,戶口名簿影本應載詳細記事;若申請人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居留證影本)

七、其它說明:

  1. 本補助受理後,將以公文回復初審結果(線上申請於台北服務通平臺回復)。
  2. 本局與政府各類同質之就學補助計畫進行比對,預訂於114年12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並核撥補助款。

八、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請由其中1人提出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2.本補助所稱「非自願離職失業」,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因事業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

(2) 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或第20條規定而離職。

(3)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

3.申請人之子女已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或勞動部、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退輔會等其他政府單位提供之就學補助】,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4.申請就學貸款者,請提供學校繳款單及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

 

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如有相關疑問,請至本局網站查詢( https://bola.gov.taipei/業務服務/勞動教育文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或洽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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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114 年獎助學金自行送件至114.10.3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114 年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114 年8 月25 日開始收件至114 年10 月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現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凡在大學學校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1.學業:75 分以上(含75 分)

2.品行端正,家境清寒者,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四款以上。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經評選出之學生,頒發獎助金每名壹萬元,名額共36 名(包含6 名清寒學生)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及簡述家庭概況和個人生涯規劃500 字以上,(表格可上網下載,篇幅不限) 網址:www.437.org.tw

2.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或新式戶口名簿有記事紀錄

4.當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需蓋學校章)

5 .所附文件資料請以A4 紙張為主。

6 .以上敘述如有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7 .頒獎日期:114 年12 月 14 日,本人不克參加的同學請勿送件。

8 .是否入圍均採郵寄通知(郵件通訊地址)於114 年11 月 21 日前寄出。

七、申請地址:43753 臺中市大甲區頂店里中山路一段1158 巷46 號

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收

電話:04-26866188 手機 :0955-303691 葉秀月師姐

傳真:04-26866303 手機:0932-677818 謝榮雄師兄

E-mail:yueh195206@gmail.com 葉秀月師姐

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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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2025-26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研究所學生)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20止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2025-26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
(※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參見【全台各地區扶輪社電話】)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參見【各扶輪社及社友請參閱捐款辦法說明、推薦獎學生之原則】)

但在8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乙名,每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乙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冠名捐款比照上述規定,(唯不受戶籍和就學所在地區之限制)。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

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 1份 ※線上填寫後印出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 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 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 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 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 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 1份 ※需有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非系辦)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 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 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份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04)2328-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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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2.31)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4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一)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庭中有需求之學生。
(二) 需就讀大學,或專科四年級(含)以上相關科系,且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藥劑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資訊處理、醫療相關儀器維修、機電相關維運保養、工程/工務等。
(三) 護理相關科系學生於相同補助期間僅能於本計畫及長庚護理公費生計畫間,擇一申請。

五、補助內容:

(一) 學雜費、學校宿舍費、長庚體系實習費:需先扣除政府補助費用後,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如制服費)。
(二) 校外租屋費:3,000元/月/人,申請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
(三) 生活費:3,000元/月/人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申請方式:

(一) 開放相關科系學生申請,隨到隨審。
(二) 填寫申請書,逕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審核(申請書如附件一、合約書如附件二)。
(三)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接獲申請書後,將審查申請者資格,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許智傑(03)3281200分機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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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函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從業人員福利精進措施」修正規定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2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17473A號函辦理。

二、旨揭福利精進措施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得同時申領本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

三、另前開福利精進措施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及各類學雜費減免(如低收/中低收、原住民籍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等)仍不得同時申領。

圖資處系統組

【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求職(打工)相關宣導素材及申訴管道資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2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0967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求職(打工)相關宣導素材及申訴管道資訊如下,請轉知所轄單位及各系所(如系辦公室、系學會組織)等,運用青年或學生在校經常接觸的資訊管道進行傳遞宣導,以推廣運用。

(一)職場高手秘笈(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topic=7&item=7

(二)求職防騙教戰守則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DocDetail.aspx?uk=2893&docid=141

(三)臺灣就業通/青少年打工專區 (內有工作面試注意事項、常見詐騙案例等訊息可參考,上開手冊也有案例)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2/student_new/jobQuery.aspx)

(四)申訴管道:免費申訴專線-1955、勞動部及所屬各機關民意信箱(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8700/28702/lpsimplelist)、各地方主管機關-求職防騙教戰守則/附錄七各直轄市、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函轉】「臺中好宅-西屯國安一期」共居房型現正開放申請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 明:
一、 「臺中好宅-西屯國安一期」共居房型現正開放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
二、 共居房型採團體報名方式可優先錄取,提供好友共同居住之機會,創造美好大學生活。
三、 詳細申請資訊及報名方式請參閱本處官網(https://thd.taichung.gov.tw/3604412/post)。
四、 歡迎同學踴躍申請。

圖資處系統組

【活動通知】請各班班級幹部於2月20日(四)按時參加班級自治幹部訓練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7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請各班班級幹部按時參加本學期班級自治幹部訓練,以利各項公務推動,確保學生權益。


113.2
學期全校班級自治幹部訓練通知

一、 實施時間:

(一)日間部:

   114220日(星期四)下午1500時至1600時。

(二)進修部:

   114220日(星期四)晚上1830時至1930時。

 二、實施地點:

()日間部:請逕至各分組場地實施訓練。

1.班代 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2.副班代圖書館會議廳(GB103)

3.學藝股長M棟B1-1會議室(MB105)

4.環保股長L棟小會議廳(LB207)

5.總務股長M棟B1-2會議室(MB106)

6.康樂股長第三會議廳(毓麟館樓下課指組旁)

7.職涯事務股長 人文講堂(A401)

 ()進修部: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各班由班代副班代出席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訓練之學生幹部請按時(日間部15:00時;進修部18:30時)至各指定場地就位。

(二)日間部各班參加幹部7班代、副班代、學藝、環保、總務、康樂股長、職涯事務股長進修部各班參加幹部2:由班代副班代出席(可請公假出席)。

(三)113.2學期實習班級及研究所班級幹部免參加本活動

(四)身體不適無法出席人員,請另派班上同學代理出席。

(五)相關問題請洽生住組分機1421。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關心您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113-2 學期 學生住宿資料登錄(含延修生)更新時程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1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113-2 學期 學生住宿資料登錄(含延修生)更新時程公告

(一)請各班導師協助督促同學於第五週03.21 (五)前完成住宿資料更新及修正(含延修生),並掌握學生之賃居等相關資料。

(二)學期間各項住宿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學生填寫路徑:

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輸入「學號」、「密碼」登入系統→選擇「學務」項下之學生綜合資料輸入,下拉頁面至「住宿資料」,依序填寫完畢後存檔。

導師查詢路徑:

  1. 查詢更新率%:校務資訊系統(舊)→學務→B05住宿(賃居)管理系統→報表→賃居生住宿完整性統計表(即時現況)
  2. 查詢學生個人住宿資料:校務資訊系統(舊)→學務→B05住宿(賃居)管理系統→報表→學生住宿名冊(導師用)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08:00-16:30) 分機 2031、2033

週日 至 週四 (16:00-24:00) 分機 1445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夢想之家教育基金會「摩根投信深耕專案大專學生獎助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2.28止)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夢想之家教育基金會「摩根投信深耕專案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114年1月15日開放申請,先申請先審核,額滿或到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28日為止,夢想之家有權視申請狀況決定是否提前截止、延長或加開申請時間。
三、申辦方式:

(一)申請人請完成申請表格與履歷自傳,並分別轉為PDF檔,上傳到該基金會提供之報名表單中
(二)報名連結:(https://reurl.cc/d1O5Gq)。
(三)申請表格:(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AcUdCfiwnTdXblw2aR_nrYY2dv6x5klC/edit)。
(四)注意事項:請於送出表單前,至該基金會說明網址詳閱繳交資料格式、規範請詳閱規則,並確認是否提供完整申請資料,若有遺漏資料,將視同放棄資格。

四、申請對象: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年齡18-22歲者。
(二)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不含五專前四年)日間部、進修學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大一至大四以上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有大學日間部畢業證書且有正職經驗之碩士生)。
(三)就讀資訊科技、金融相關科系或商管、管理學院者(若主修為其他科系,但有雙主修、輔系上述科系,仍符合資格)。
(四)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者 。
2.110至113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份之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責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4.114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5.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者,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之條件。
6.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7.具有原住民身份者,須符合「原住民身份法」所認定之原住民身份,且家庭平均所得在29000以下。
8.新住民子女,且家庭平均所得在29000以下。
9.家庭狀況單親且家庭平均所得在29000以下。
10.非符合政府中低收、低收資格,但因家庭經濟因素,背負學貸。
11.學習障礙、社交障礙或身心疾患以至於就學不利、未來就業困難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公私立學費類:
適用於114學年度上學期學雜費,依學生實際繳交金額,分層級發放,餘額作為生活規劃。
金額:新臺幣1~5萬元整之不等金額;名額35-45人。

(二)設備類:
參考中階性能文書筆電規格,支持大專研究生就學所需設備,支持費用內可增購功能性周邊,如:滑鼠、顯卡等設備。本會將依據申請動機評估購買項目是否確實為幫助學習,申請時,請列出具體需求(項目)。
金額:新臺幣3萬元整;名額35人。

(三)生活資助類:
一個月新臺幣3千元整作為計算基準,一次發放十二個月。
金額:新臺幣3.6萬元整;名額50人。

(四)培訓類:
以公益價參與夢想之家合作培訓機構之培訓,剩餘費用作為受訓期間之生活資助。課程活動有實體和線上,課程時間主要為9-11月於財團法人夢想之家教育基金會景美館開班,若時間無法配合者則將由該基金會進行評估。金額:新臺幣3萬元整;名額30人。
以下課程至少參與一項,也可兩項都參與:
●TOEIC英文能力+證照檢定(多益實力穩固、多益金證衝刺班皆可選擇):
博陞教育機構 (課程原價新臺幣30,000元整,公益價12,800元整)
●程式語言能力(SC001):
stanCode標準程式教育機構 (課程原價新臺幣17,000元整,公益價12,750元整)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若資料有缺漏或不符合標準,將視為放棄資格並不予通知,繳交格式、規範詳詳閱規則(https://reurl.cc/oZpLy5)
1.申請表格。
2.在學證明正本(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加蓋註冊章之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須有校方成績證明章)。
5.依申請者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A.符合前項敘述申請資格之第 1.2.3.9.10.11 項者,可經由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之社工,或學校老師、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員之一推薦(請以紙本闡明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聯絡方式、姓名、職稱、電話及電郵均須提供)。
B.符合前項敘述申請資格之第 4.5.6.7.8項者,獎助學金申請者之家庭經濟/家庭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包括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及清寒家庭等對象)。
6.個人資料保護說明與同意書。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 2389-3568 分機105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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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3.10止)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2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前(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1.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2.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

(二)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肆拾萬元。

六、申請文件:(請詳閱說明頁)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 大學部:大學歷年(每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2. 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基金會 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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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已申請弱勢助學金學生請注意】113學年度「弱勢助學補助」財稅中心查核結果通知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113學年度「弱勢助學補助」財稅中心查核結果通知

弱勢助學學生資格查核結果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新)﹞-﹝學務﹞- ﹝學生弱勢助學申請﹞查看113學年度之「財稅中心查核結果」之「查核結果」欄位,即可查看是否合格若對補助級別有疑義或不合格同學欲申復者,請於113年12月2日(週一)前備妥以下資料至生住組(B107)辦理審核
(教育部審核狀況欄「無」為正常,預計113.2學期開學前會顯示級別)

 

一、利息不合格(超過2萬元)

1.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若同學之家庭為優惠存款(未超過100萬元)之利息所得,請備妥以下資料

(1)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

(2)上列人員112年所得清單。

(3)臺灣銀行存摺影本(封面及優惠存款內頁)。

(4)填寫存款利息審查表(至生住組填寫)。

 

二、所得不合格(大學部超過90萬元碩博士班超過70萬元)

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三、不動產不合格(價值超過650萬元)

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四、查核級別有疑義者請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 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五、上述之所得及財產清單可就近至沙鹿國稅局申請後至生住組(B107)繳驗申復。

六、教育部第二次資格篩選經查核有重複申請之同學將另行個別通知。

七、相關問題請洽生住組分機1421。

 

附註: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不動產價值,依計畫每年送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價值為準。但下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認定者得扣除:

A.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原 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辦理。

B.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辦理。

C.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墳墓用地及水利用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 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及生態保護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 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古蹟保存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 非都市土地墳墓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水 利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D.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其認定,準用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土地認定標準辦理。

E.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 認定標準辦理。

F.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其認定,準用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 林業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G.依法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但土地所有人為污染行為人,不在此限。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活動通知】請各班班級幹部於9月12日(四)按時參加班級自治幹部訓練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請各班班級幹部按時參加本學期班級自治幹部訓練,以利各項公務推動,確保學生權益。

一、 實施時間:

(一)日間部:

   1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時至16:10時。

(二)進修部:

   113年9月12日(星期四)晚上18:30時至19:30時。

 

二、實施地點:

()日間部:請逕至各分組場地實施訓練。

1.班代: 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2.副班代:圖書館會議廳(GB103)

3.學藝股長:M棟B1-1會議室(MB105)

4.環保股長:L棟小會議廳(LB207)

5.總務股長:M棟B1-2會議室(MB106)

6.康樂股長:第三會議廳(毓麟館樓下課指組旁)

7.職涯事務股長: 人文講堂(A401)

 

()進修部: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各班由班代副班代出席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訓練之學生幹部請按時(日間部15:00時;進修部18:30時)至各指定場地就位。

(二)日間部各班參加幹部7:班代、副班代、學藝、環保、總務、康樂股長、職涯事務股長;進修部各班參加幹部2:由班代副班代出席(可請公假出席)。

(三)113.1學期實習班級研究所班級幹部免參加本活動

(四)身體不適無法出席人員,請另派班上同學代理出席。

(五)相關問題請洽生住組分機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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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苗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至113年9月20日止。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苗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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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嘉義市113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嘉義市113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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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函轉】宜蘭縣政府113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相關資料2份(如附件)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4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113年1月31日府教學字第113001759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學生請自行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詢問(電話:03-925-1000轉2676)。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陳建明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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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函轉】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事宜及相關表件鼓勵推薦申請。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1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明:

一、本院為提升臨床照護品質,以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就業機會,以提升市民照護品質,同時關懷照顧經濟弱勢及原住民學生,鼓勵長期照顧/老人/高齡/銀髮/長青相關學科系,且該學門學程臨床實習以在本院執行為優先之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提供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二、獎助對象:

(一)全修業期限皆能申請(五專五年、大學四年)之大專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

(二)之前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名單如附件)。

三、獎助條件: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獎助內容及期間:依申請任職年限獎助,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整。

四、受獎助學生須簽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畢業後依據本院規          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從事病房助理員或居服員職務。(例如:申請二學期獎助金,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                年)。

五、申請方式: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填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並依          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經學系(科)用印後於113年03月15日(五)前送至本院護理部審查(10341            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樓護理部),逾期不再受理申請(郵戳為憑)。

六、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一上學期結束後,補成績單,確認符合補助者再          核發費用

七、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一上學期結束後,補成績單,確認符合補助者再          核發費用。

八、第一次申請之學生,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九、請務必使用當年度公告之申請表格申請,合約書及領款收據有塗改處,請務必蓋章或簽名。

十、本案聯絡人:護理部林管理師,連絡電話:02-2555-300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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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案,自行依辦法郵寄申請期限至3月20日止。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案。
二、申請期限:至3月20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依辦法郵寄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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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陳建明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圖資處系統組

112-1學年轉學生辦理勞作教育抵免作業相關規定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轉學生勞作教育抵免作業自即日起至11月11日(三)止。
二、請攜帶原校成績單及授課計畫大綱或勞作時數證明至生住組勞作教育小組辦理。
三、有任何疑問請至生住組洽詢或分機1425 承辦人張奇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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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第1學期平安獎學金」,自行上網申請期限至9月21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高中部、大學部」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9月21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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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高中部、大學部」獎助學金」,本校統一繳件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高中部、大學部」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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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111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第8、9、10款核定盃賽一覽表」,本校統一繳件申請期限至6月12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6月12日止。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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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財團法人中技社2023年「中技社科技獎學金」,自行上網申請至9月15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及表格
二、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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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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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s://www.ctci.org.tw/8838/talent/ctci-scholarship/44762/44769/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及表格,自行上網申請至6月15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及表格
二、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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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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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www.you-care.org.tw/Default.aspx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2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自行上網申請至6月12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2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6月12日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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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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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impact

圖資處系統組

【獎學金申請】政治大學2023年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自行依辦法郵寄申請至112年9月15日止。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7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政治大學2023年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15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依辦法郵寄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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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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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11-1學期學生住宿資料登錄更新作業暨各班更新完成率(%)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4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截至111.10.03為止,提供各班學生住宿資料登錄更新作業暨各班更新(%)完成率給您參考,已達100%之班級共計147未達100%之班級尚有179(不含延修班),請未達100%班級之導師督促學生於10.14晚上20:00完成資料登錄及更新作業,協請各班導師提醒學生至本校「學生整合資訊系統」登錄填寫相關資料與更新作業。

(二)學期間各項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111/10/14晚上20:00資料登錄截止,並實施住宿資料填寫與更新率百分比(%)統計分析。

 學生填寫路徑:

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輸入「學號」、「密碼」登入系統→選擇「學務」項下之學生綜合資料輸入,下拉頁面至「住宿資料」,依序填寫完畢後存檔。

導師查詢路徑:

  1. 校務資訊系統(舊)→學務→B05住宿(賃居)管理系統→報表→賃居生住宿完整性統計表(即時現況)
  2. 校務資訊系統(舊)→學務→B05住宿(賃居)管理系統→報表→學生住宿名冊(導師用)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8:00-16:30) 分機 2031-2033

週日 至 週四 (20:00-8:00) 分機 1445

    附加檔案

圖資處系統組

111-1學期 學生住宿資料登錄更新作業暨各班更新完成率(%)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7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截至111.09.26為止,提供各班學生住宿資料登錄更新作業暨各班更新(%)完成率給您參考,已達100%之班級共計84未達100%之班級尚有248(不含延修班),請未達100%班級之導師督促學生於10.14晚上20:00完成資料登錄及更新作業,協請各班導師提醒學生至本校「學生整合資訊系統」登錄填寫相關資料與更新作業。

(二)學期間各項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111/10/14晚上20:00資料登錄截止,並實施住宿資料填寫與更新率百分比(%)統計分析

 學生填寫路徑:

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輸入「學號」、「密碼」登入系統→選擇「學務」項下之學生綜合資料輸入,下拉頁面至「住宿資料」,依序填寫完畢後存檔。

導師查詢路徑:

  1. 校務資訊系統(舊)→學務→B05住宿(賃居)管理系統→報表→賃居生住宿完整性統計表(即時現況)
  2. 校務資訊系統(舊)→學務→B05住宿(賃居)管理系統→報表→學生住宿名冊(導師用)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8:00-16:30) 分機 2031-2033

週日 至 週四 (20:00-8:00) 分機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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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樂活稅月森林遊・音樂饗宴」租稅宣導活動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11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紙本海報及活動DM將另行寄送,請惠予協助張貼及擺放,並請運用跑馬燈、電子看板、官網、臉書或LINE社群(團)等方式廣為宣傳(宣傳文字請參閱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