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115年03月11日公告起
二、宿舍棟別:
1.Q棟宿舍:四人房$16,500元/學期,保證金$5,000元
2.心悅會館:兩人房$15,500元-18,500/學期,保證金$3,000元
三、申請對象:限日間部學生申請(不限戶籍所在地)
四、申請及入住方式:
1.填寫本表單(https://forms.gle/dzcV98KV9FgWGXYx7)
2.生住組收到表單通知後以電話通知錄取床位,若無人接聽或無法通知到,將取消資
3.錄取通知後即可入住。
五、注意事項:
1.已有住宿的同學不得再申請或更換宿舍棟別。
2.遞補床位不得挑選室友,以空位補之。
3.遞補床位住宿期間至114-2學期結束。
六、聯絡資訊:生住組 04-26318652分機2031~2033
(一)請各班導師協助督促同學於第五週03.27(五)前完成住宿資料更新及修正(含延修生),並掌握學生之賃居等相關資料。
(二)學期間各項住宿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學生填寫路徑(附件1):
★新增學生填寫便捷路徑(附件2):
★導師查詢路徑:
Announcement of the Update Schedule for Student Housing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Including Extended-Study Students) for Semester 114-2
Please refer to Attachment 1 and Attachment 2 for the instructions and procedures for completing the form.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08:00-16:30) 分機 2031
一、辦理名稱:114-2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二、申請期間: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詳如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四、申請對象:詳如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學校或 民間機構設立之同性質 獎學金者,不予發給;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就其中家境較貧困、學業成績較優者按各校申請比例依次發給。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九、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5-3620123分機8915)
十、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辦理名稱:宜蘭縣115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20日下午五點止。
三、申辦方式: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 https://misc2.ilc.edu.tw/prise (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對象:詳如宜蘭縣115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宜蘭縣115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九、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3-9251000轉2676)
十、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辦理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協助設籍臺北市之專一至專三年級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午餐餐費補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3月09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並持有臺北市「低收入戶證明」,就讀全國公私立五專學校專一至專三年級,並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實際到校上課學生;114學年度須為民國95年8月30日以後出生(未滿19足歲)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上課日餐費依各校行事曆核計,採定額補助,每餐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5元計,補助金額為65元*各校行事暦本學期總上課日數即為補助金額。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已申請或接受其他餐費、主副食費、伙食費之補助、生活助學金或減免者(例如縣市之午餐費減免、教育部原住民學生主副食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等),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款。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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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鼓勵各界踴躍推薦,參與孝行楷模選拔。
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地字第11400505152號函辦理。
二、 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內政部業已公告委託法扶基金會辦理115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資料來源:內政部
相關連結: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資訊
說 明:
一、本院為分析國內大四以上同學出國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評估因素、以及對政府獎學金之了解與需求,研發旨揭問卷。
二、問卷收案對象、執行時間與研究倫理詳如下:
三、若對本問卷填答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研究團隊聯絡
電洽:(02)7740-7134或Email:s955120@mail.naer.edu.tw。齊棊助理。
電洽:(02)7740-7136或Email:shew@mail.naer.edu.tw。黃秀雯博士後研究員。
(一)計畫時間:115年02月09日起至115年06月30日。
(二)參與對象: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鼓勵學生跨領域、跨學院參加,並具備良好學術表現與團隊合作能力。
(三)報名方式:本計畫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間自114年12月01日起114年12月31日中午12時。
(四)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LusP7XfPD9wLfxfD8。
(五)面試通知:透過電子郵件聯繫,請靜待通知。
(六)錄取通知:115年01月28日前公布錄取名單,請密切留意電子郵件。若未入取,則不另行通知。
計畫聯絡窗口:北科大城市科學實驗室 李先生(02)2771-2171分機6803、kumapower@ntut.edu.tw計畫內容請詳閱報名簡章(詳如附件)。
一、辦理名稱:三重東區扶輪社114學年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2月06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設籍於台北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共七區)在校成績優良及清寒優秀大學生(研究生除外)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五專五年級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本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曾得過本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4. 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曾得過本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3名,每名2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2988-8925呂小姐)。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念慈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家境清寒或逢重大災變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02-25030340)。--------------------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114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依辦法規定。
三、申辦方式:依辦法規定。
四、申請對象:
(一)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七十五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系主任推薦信請先不需檢附)
(四)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七、其它說明:
符合獎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限額時,依下列次序優先發放之:
(一) 家境清寒經政府列為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
(二) 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 學業成績較優者。
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聯絡訊息】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 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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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設籍桃園市一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
25歲以下(民89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高一新生組:113學年度國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二) 大一新生組: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三) 一般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1、 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
2、 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前學年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學年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其成績至少為全班前20%,採計至小數點下一位四捨五入,小數點下兩位不予進位),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又符合資格且曾經獲得本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補助之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高中職組6名、大專院校組6名;名額得視審議委員實地訪視結果酌予增減;前項獎助對象及名額得由「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審議委員會」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獎助金額: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申請人應於申請時間內填具申請書,並附下列文件各1式2份(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送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就申請資格及評審標準,邀集業務相關人員召開初選會議(辦理時間由各校自定):
(一) 高一新生組:請檢附113學年度國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之證明文件(如附件五)。
(二) 大一新生組:請檢附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之證明文件(如附件六)。
(三) 一般組:請檢附113學年度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無記過之紀錄證明、班級排名)
(四)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 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
(六) 自傳及特殊事蹟(如附件四)(具體陳述事實) 。
(七) 證明文件(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家庭貧困之相關證明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
(八) 111至114年度已接受相關獎補助情形調查表(無則免附) (如附件三)。
(九) 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註:申請文件如有相關學校初審單位欄位,務必請學校承辦人將資料填寫齊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3-3946001分機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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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前。
三、申辦方式: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四、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獎學金對象共43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
「助學金」對象共4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僅限就讀國小學生申請)。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以下資料,除第8項、第9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25149682)。
相關網址: http://www.epilepsyorg.org.tw/news/info.asp?/307.html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前(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1)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 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
(3) 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 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大專組(每學年各五名)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依「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資料檢核表」檢附,紙本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或膠裝,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不齊者視為無效。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楊社工師,(04)2254-5523)。
相關網址: https://www.kumota.org/care-detail/scholarship01__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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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以郵戳為憑)。文件自行親送或掛號郵寄至:
收件人:台北市熱河同鄉會 收
地址:1054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電話:02-27126695
信封上請註明:「獎學金申請」
四、申請對象: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1.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2. 113學年學業成績,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大專院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新臺幣2萬元。
2.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新臺幣3萬元。
3.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新臺幣4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獎學金申請表
2.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3.學年成績單一份
4.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2712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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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922-955953)
網址: http://www.slceas.org.tw/index.php/scholarship/scholarship01
聯絡信箱:info@slcea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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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基隆市政府114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16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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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4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申請書電子檔請同步寄至承辦人信箱 y700529@hk.edu.tw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會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會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會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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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114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01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前。
三、申辦方式: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該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申請網址 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2025
四、申請對象: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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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前。
三、申辦方式:
1.郵寄申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備文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字樣。
2.線上申請﹕請至台北服務通平臺﹕ 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AJ004提出申請。
(若申請人失業日為114年9月25至9月30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受理申請期間,先行寄送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114年10月8日前完成補件。)
四、申請對象: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須於114年4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並符合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予補助)。
5.申請人子女就讀「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者,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 萬元款項退回學校,始能請領本局補助,如未退回,將因重複請領而被取消補助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公立高中職 (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5,000元。
2.私立高中職 (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12,000元。
3.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13,600元。
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35,800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含切結書)正本1份。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1份。
3.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或最近1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請洽各就業服務站)影本1份。
4.子女114學年度第1學期已繳費之就學繳款單(須含學校繳款單及繳款證明)影本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1份 (請洽各稅捐單位申 請列印,並先行核對申請人及配偶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148萬元)。
6.戶口名簿影本1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因與配偶離婚有子女監護權者,戶口名簿影本應載詳細記事;若申請人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居留證影本)
七、其它說明:
八、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請由其中1人提出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2.本補助所稱「非自願離職失業」,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因事業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
(2) 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或第20條規定而離職。
(3)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
3.申請人之子女已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或勞動部、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退輔會等其他政府單位提供之就學補助】,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4.申請就學貸款者,請提供學校繳款單及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
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如有相關疑問,請至本局網站查詢( https://bola.gov.taipei/業務服務/勞動教育文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或洽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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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114 年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114 年8 月25 日開始收件至114 年10 月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現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凡在大學學校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1.學業:75 分以上(含75 分)
2.品行端正,家境清寒者,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四款以上。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經評選出之學生,頒發獎助金每名壹萬元,名額共36 名(包含6 名清寒學生)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及簡述家庭概況和個人生涯規劃500 字以上,(表格可上網下載,篇幅不限) 網址:www.437.org.tw
2.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或新式戶口名簿有記事紀錄
4.當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需蓋學校章)
5 .所附文件資料請以A4 紙張為主。
6 .以上敘述如有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7 .頒獎日期:114 年12 月 14 日,本人不克參加的同學請勿送件。
8 .是否入圍均採郵寄通知(郵件通訊地址)於114 年11 月 21 日前寄出。
七、申請地址:43753 臺中市大甲區頂店里中山路一段1158 巷46 號
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收
電話:04-26866188 手機 :0955-303691 葉秀月師姐
傳真:04-26866303 手機:0932-677818 謝榮雄師兄
E-mail:yueh195206@gmail.com 葉秀月師姐
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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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一、辦理名稱: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一)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庭中有需求之學生。
(二) 需就讀大學,或專科四年級(含)以上相關科系,且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藥劑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資訊處理、醫療相關儀器維修、機電相關維運保養、工程/工務等。
(三) 護理相關科系學生於相同補助期間僅能於本計畫及長庚護理公費生計畫間,擇一申請。
五、補助內容:
(一) 學雜費、學校宿舍費、長庚體系實習費:需先扣除政府補助費用後,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如制服費)。
(二) 校外租屋費:3,000元/月/人,申請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
(三) 生活費:3,000元/月/人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申請方式:
(一) 開放相關科系學生申請,隨到隨審。
(二) 填寫申請書,逕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審核(申請書如附件一、合約書如附件二)。
(三)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接獲申請書後,將審查申請者資格,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許智傑(03)3281200分機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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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17473A號函辦理。
二、旨揭福利精進措施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得同時申領本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
三、另前開福利精進措施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及各類學雜費減免(如低收/中低收、原住民籍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等)仍不得同時申領。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0967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求職(打工)相關宣導素材及申訴管道資訊如下,請轉知所轄單位及各系所(如系辦公室、系學會組織)等,運用青年或學生在校經常接觸的資訊管道進行傳遞宣導,以推廣運用。
(一)職場高手秘笈(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topic=7&item=7)
(二)求職防騙教戰守則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DocDetail.aspx?uk=2893&docid=141)
(三)臺灣就業通/青少年打工專區 (內有工作面試注意事項、常見詐騙案例等訊息可參考,上開手冊也有案例)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2/student_new/jobQuery.aspx)
(四)申訴管道:免費申訴專線-1955、勞動部及所屬各機關民意信箱(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8700/28702/lpsimplelist)、各地方主管機關-求職防騙教戰守則/附錄七各直轄市、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說 明:
一、 「臺中好宅-西屯國安一期」共居房型現正開放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
二、 共居房型採團體報名方式可優先錄取,提供好友共同居住之機會,創造美好大學生活。
三、 詳細申請資訊及報名方式請參閱本處官網(https://thd.taichung.gov.tw/3604412/post)。
四、 歡迎同學踴躍申請。
請各班班級幹部按時參加本學期班級自治幹部訓練,以利各項公務推動,確保學生權益。
113.2學期全校班級自治幹部訓練通知
一、 實施時間:
(一)日間部:
1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時至16:00時。
(二)進修部:
114年2月20日(星期四)晚上18:30時至19:30時。
二、實施地點:
(一)日間部:請逕至各分組場地實施訓練。
1.班代: 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2.副班代:圖書館會議廳(GB103)
3.學藝股長:M棟B1-1會議室(MB105)
4.環保股長:L棟小會議廳(LB207)
5.總務股長:M棟B1-2會議室(MB106)
6.康樂股長:第三會議廳(毓麟館樓下課指組旁)
7.職涯事務股長: 人文講堂(A401)
(二)進修部: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各班由班代、副班代出席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訓練之學生幹部請按時(日間部15:00時;進修部18:30時)至各指定場地就位。
(二)日間部各班參加幹部7名:班代、副班代、學藝、環保、總務、康樂股長、職涯事務股長;進修部各班參加幹部2名:由班代及副班代出席(可請公假出席)。
(三)113.2學期實習班級及研究所班級幹部免參加本活動。
(四)身體不適無法出席人員,請另派班上同學代理出席。
(五)相關問題請洽生住組分機1421。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關心您
113-2 學期 學生住宿資料登錄(含延修生)更新時程公告
(一)請各班導師協助督促同學於第五週03.21 (五)前完成住宿資料更新及修正(含延修生),並掌握學生之賃居等相關資料。
(二)學期間各項住宿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學生填寫路徑:
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輸入「學號」、「密碼」登入系統→選擇「學務」項下之學生綜合資料輸入,下拉頁面至「住宿資料」,依序填寫完畢後存檔。
★導師查詢路徑: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08:00-16:30) 分機 2031、2033
週日 至 週四 (16:00-24:00) 分機 1445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前(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1.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2.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
(二)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肆拾萬元。
六、申請文件:(請詳閱說明頁)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基金會 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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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弱勢助學學生資格查核結果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新)﹞-﹝學務﹞- ﹝學生弱勢助學申請﹞查看113學年度之「財稅中心查核結果」之「查核結果」欄位,即可查看是否合格,若對補助級別有疑義或不合格同學欲申復者,請於113年12月2日(週一)前備妥以下資料至生住組(B107)辦理審核。
(教育部審核狀況欄「無」為正常,預計113.2學期開學前會顯示級別)
一、利息不合格(超過2萬元)
1.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若同學之家庭為優惠存款(未超過100萬元)之利息所得,請備妥以下資料
(1)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
(2)上列人員112年所得清單。
(3)臺灣銀行存摺影本(封面及優惠存款內頁)。
(4)填寫存款利息審查表(至生住組填寫)。
二、所得不合格(大學部超過90萬元、碩博士班超過70萬元)
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三、不動產不合格(價值超過650萬元)
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四、查核級別有疑義者請備齊證明文件:父、母、自己(已婚者為自己及配偶) 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五、上述之所得及財產清單可就近至沙鹿國稅局申請後至生住組(B107)繳驗申復。
六、教育部第二次資格篩選經查核有重複申請之同學將另行個別通知。
七、相關問題請洽生住組分機1421。
附註: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不動產價值,依計畫每年送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價值為準。但下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認定者得扣除:
A.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原 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辦理。
B.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辦理。
C.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墳墓用地及水利用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 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及生態保護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 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古蹟保存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 非都市土地墳墓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水 利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D.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其認定,準用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土地認定標準辦理。
E.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 認定標準辦理。
F.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其認定,準用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 林業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G.依法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但土地所有人為污染行為人,不在此限。
請各班班級幹部按時參加本學期班級自治幹部訓練,以利各項公務推動,確保學生權益。
一、 實施時間:
(一)日間部:
1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時至16:10時。
(二)進修部:
113年9月12日(星期四)晚上18:30時至19:30時。
二、實施地點:
(一)日間部:請逕至各分組場地實施訓練。
1.班代: 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2.副班代:圖書館會議廳(GB103)
3.學藝股長:M棟B1-1會議室(MB105)
4.環保股長:L棟小會議廳(LB207)
5.總務股長:M棟B1-2會議室(MB106)
6.康樂股長:第三會議廳(毓麟館樓下課指組旁)
7.職涯事務股長: 人文講堂(A401)
(二)進修部:L棟國際會議廳(LB206)。
各班由班代、副班代出席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訓練之學生幹部請按時(日間部15:00時;進修部18:30時)至各指定場地就位。
(二)日間部各班參加幹部7名:班代、副班代、學藝、環保、總務、康樂股長、職涯事務股長;進修部各班參加幹部2名:由班代及副班代出席(可請公假出席)。
(三)113.1學期實習班級及研究所班級幹部免參加本活動。
(四)身體不適無法出席人員,請另派班上同學代理出席。
(五)相關問題請洽生住組分機1421。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關心您
一、辦理名稱:苗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辦理名稱:嘉義市113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申請條件:詳如該單位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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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說明:
| 一、 | 依據宜蘭縣政府113年1月31日府教學字第1130017597號函辦理。 | |
| 二、 |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學生請自行上網瀏覽。 | |
| 三、 |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詢問(電話:03-925-1000轉2676)。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陳建明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說明:
一、本院為提升臨床照護品質,以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就業機會,以提升市民照護品質,同時關懷照顧經濟弱勢及原住民學生,鼓勵長期照顧/老人/高齡/銀髮/長青相關學科系,且該學門學程臨床實習以在本院執行為優先之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提供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二、獎助對象:
(一)全修業期限皆能申請(五專五年、大學四年)之大專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
(二)之前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名單如附件)。
三、獎助條件: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獎助內容及期間:依申請任職年限獎助,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整。
四、受獎助學生須簽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畢業後依據本院規 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從事病房助理員或居服員職務。(例如:申請二學期獎助金,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 年)。
五、申請方式: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填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並依 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經學系(科)用印後於113年03月15日(五)前送至本院護理部審查(10341 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樓護理部),逾期不再受理申請(郵戳為憑)。
六、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一上學期結束後,補成績單,確認符合補助者再 核發費用
七、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一上學期結束後,補成績單,確認符合補助者再 核發費用。
八、第一次申請之學生,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九、請務必使用當年度公告之申請表格申請,合約書及領款收據有塗改處,請務必蓋章或簽名。
十、本案聯絡人:護理部林管理師,連絡電話:02-2555-3000#2651。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案。
二、申請期限:至3月20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依辦法郵寄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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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陳建明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轉學生勞作教育抵免作業自即日起至11月11日(三)止。
二、請攜帶原校成績單及授課計畫大綱或勞作時數證明至生住組勞作教育小組辦理。
三、有任何疑問請至生住組洽詢或分機1425 承辦人張奇樺。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高中部、大學部」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9月21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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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高中部、大學部」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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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辦理名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6月12日止。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繳件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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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及表格
二、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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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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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s://www.ctci.org.tw/8838/talent/ctci-scholarship/44762/44769/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及表格
二、申請期限:至6月15日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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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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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www.you-care.org.tw/Default.aspx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2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6月12日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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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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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impact
一、辦理名稱:政治大學2023年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15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依辦法郵寄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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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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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至111.10.03為止,提供各班學生住宿資料登錄更新作業暨各班更新(%)完成率給您參考,已達100%之班級共計147班,未達100%之班級尚有179班(不含延修班),請未達100%班級之導師督促學生於10.14晚上20:00前完成資料登錄及更新作業,協請各班導師提醒學生至本校「學生整合資訊系統」登錄填寫相關資料與更新作業。
(二)學期間各項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111/10/14晚上20:00資料登錄截止,並實施住宿資料填寫與更新率百分比(%)統計分析。
★學生填寫路徑:
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輸入「學號」、「密碼」登入系統→選擇「學務」項下之學生綜合資料輸入,下拉頁面至「住宿資料」,依序填寫完畢後存檔。
★導師查詢路徑: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8:00-16:30) 分機 2031-2033
週日 至 週四 (20:00-8:00) 分機 1445
(一)截至111.09.26為止,提供各班學生住宿資料登錄更新作業暨各班更新(%)完成率給您參考,已達100%之班級共計84班,未達100%之班級尚有248班(不含延修班),請未達100%班級之導師督促學生於10.14晚上20:00前完成資料登錄及更新作業,協請各班導師提醒學生至本校「學生整合資訊系統」登錄填寫相關資料與更新作業。
(二)學期間各項資料如有異動,請隨時更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俾利發生緊急事件時之通知、聯繫及協處事宜。
(三)如學生因未完成休學手續或未曾到課等因素,無法完成住宿資料更新,請導師協助填寫附檔申請表(學生住宿資料更新率修改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mail至承辦人信箱:y700529@hk.edu.tw,即可協助系統後端進行資料更新。
111/10/14晚上20:00資料登錄截止,並實施住宿資料填寫與更新率百分比(%)統計分析。
★學生填寫路徑:
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輸入「學號」、「密碼」登入系統→選擇「學務」項下之學生綜合資料輸入,下拉頁面至「住宿資料」,依序填寫完畢後存檔。
★導師查詢路徑: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週一 至 週五 (8:00-16:30) 分機 2031-2033
週日 至 週四 (20:00-8:00) 分機 1445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11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紙本海報及活動DM將另行寄送,請惠予協助張貼及擺放,並請運用跑馬燈、電子看板、官網、臉書或LINE社群(團)等方式廣為宣傳(宣傳文字請參閱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