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修正發布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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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修正發布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主 旨: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以臺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秘書處吳小姐,電話:(02)7736-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