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113學年度勤學優秀暨特殊才藝獎學金(設籍新社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內學生,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0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臺中市新社區公所113學年度勤學優秀暨特殊才藝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0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426017臺中市新社區興社街2段28之1號)
四、申請對象:
-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社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內(含)以下之學生。
- 本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
- 中和里、慶西里、東興里。
- 福興里:第一鄰、第二鄰、第三鄰、第四鄰、第五鄰、
第六鄰、第七鄰、第八鄰、第九鄰、第十鄰、
第十一鄰、第十九鄰。
- 協成里:第三鄰。
- 月湖里:第二鄰、第三鄰、第四鄰、第五鄰、第六鄰、
第七鄰。
- 復盛里:第一鄰、第三鄰。
- 中正里:第一鄰、第二鄰、第四鄰、第五鄰、第六鄰。
- 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之確認,得以「水庫集水區暨自來水 水質水量保護區查詢系統」查詢所顯示之範圍為依據。
五、申請標準:
本獎學金每學年度發給一次,各組除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其標準如下:
- 國民小學組:中年級(含)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 國民中學組: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 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 高級中等學校組:普通型高中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七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技術型高中(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或學群不及格者。
- 特殊才藝組:就讀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具某項特殊才藝,個人獲得全市以上競賽得獎特優、優等、甲等者。
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六、獎助員額與獎金:
- 國小中年級(含)以上共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 國中共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 普通型高中共十二名,技術型高中共十三名(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學生),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 特殊才藝共三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七、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 申請書(如附件)。
-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 在學證明正本或畢業證書影本。
- 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成績單並加蓋學校證明章。
- 特殊才藝得獎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勘驗後歸還。
- 其它證明文件。
以上各款文件均為一份。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蕭季婉辦事員25811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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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