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2學期「放棄」申請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差額(拉近方案)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符合以下項目其中一項者,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新)申請放棄。
- 當學期需申請校外減免補助者。
- 同一教育階段已請領過政府補助或助學金。
※本校統一使用學雜費減免線上申請。
二、注意事項:
- 本助學措施需每學期重新辦理。
- 請先完成線上放棄行政院減免後再辦理繳費或就學貸款。
- 請於線上放棄作業完成後重新下載繳費單。
三、申辦時程:114年12月17日至115年2月22日。
四、辦理流程: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絡26318652分機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