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本校統一收件申請期限至115.03.03止。“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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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本校統一收件申請期限至115.03.03止。“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1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3月03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讀大專校院、高 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五、申請條件: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九、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