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2026-2027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研究所學生)自行交件申請至115.10.20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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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2026-2027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研究所學生)自行交件申請至115.10.20止

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2026-2027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5年08月01日~115年10月20日止。

三、申辦方式:學生自行向各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

四、申請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

(二)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六、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一)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二)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三)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四)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

※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五)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六)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參見【全台各地區扶輪社電話】)

(七)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參見【各扶輪社及社友請參閱捐款辦法說明、推薦獎學生之原則】)

*但在8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乙名,每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乙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冠名捐款比照上述規定,(唯不受戶籍和就學所在地區之限制)。

(八)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九)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七、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參考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網址;https://www.cref.org.tw/2017-05-28-09-12-02/2018-07-17-04-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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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