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校統一收件辦理)“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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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校統一收件辦理)“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日起至115年 9月30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輔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二)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三)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
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本項獎學金。
五、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114.2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六、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七、旨揭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 https://edu.chiayi.gov.tw/)/各式表單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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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