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學期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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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公告】114.1學期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事宜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0日張貼人:註冊組

【公告】114.1學期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事宜

一、畢業證書依行事曆於114年2月10日(星期二)開始領取。

※現行之學位證書為中英文版,若尚未輸入英文姓名者,請於領取畢業證書前三日,將護照影本(務必註記學號)傳真至04-26322645或E-MAIL至reg@hk.edu.tw,並於傳真或E-MAIL後來電確認,以利印製學位證書

※委託書可至弘光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s://reg.hk.edu.tw/main.php/)→表單下載。

二、領證流程:學生於領取畢業證書後,務必於畢業證書印領清冊簽名或蓋章。

三、委託領證:若本人無法到校領取證書,得親自填寫委託書,將委託書、學生個人私章、學生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交由受託人代領,並請受託人攜帶本人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領取時於畢業證書印領清冊簽章及繳交委託書。

注意事項:

  • 請於領證前,至「學生資訊系統」之畢業能力指標(路徑: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資訊系統→登入學號、弘光email密碼→成績→畢業能力指標)確認下列項目是否完成「系規定科目總表必修與選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規定」。
  • 尚未完成資訊能力及英文能力之畢業門檻者,請於檢定通過後,儘速於115年1月27日前將證書影本(影印成A4規格,並註明學號)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 上述畢業門檻主要為日四技學生,但若各系進修部有此規定,則需以各系規定為準。
  • 未辦理學程修畢者,最遲應於115年1月27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外面投幣機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並至學程主辦系辦理學程修畢,方可如期領取畢業證書。
  • 日四技學生請確認服務學習及勞作教育是否完成,未完成者亦請於115年1月27日前完成。
  • 若有其他問題,請到校前先電話與教務處註冊組聯絡,04-26318652#1254~1257。

本校寒假期間教務處註冊、課務上班時間如下:

(一)115年1月12日(星期一)~2月13日(星期五):9:00~16:30

週五為各單位輪值排班,如欲辦理各項業務,請於週一~週四辦理

(二)115年2月2日(星期一)~2月4日(星期三)停電歲修。

(三)115年2月16日(星期一)~2月20日(星期五)春節。

(四)因應學校年度歲修停電及農曆春節,不提供投幣機使用。

【後續上班時間如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115.1.20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