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实践大学推广教育部高雄中心开设「防火管理人讲习训练」招生简章,请查照并惠予公告及转知所属相关人员。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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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室

【函转】实践大学推广教育部高雄中心开设「防火管理人讲习训练」招生简章,请查照并惠予公告及转知所属相关人员。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2日张贴人:安环室

说 明:
一、 依据《消防法》第13条及相关法规规定,一定规模以上供公众使用之建筑物,应依法设置防火管理人,并要求防火管理人完成规定时数之专业训练,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以强化建筑物防火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
二、 本校为配合政策推动及协助各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场所之防火管理需求,特办理「防火管理人讲习训练课程」,包括初训班及复训班,供符合资格之人员报名参训,俾利各单位依法设置合格防火管理人,提升防灾能力及符合法令要求。
三、 课程相关时间、内容及报名资讯,详见招生简章或本校推广教育部高雄中心官方网站,课程连结如下:
(一)114年防火管理人讲习训练-初训班
https://eec.kh.usc.edu.tw/p/406-1040-51275,r1273.php
(二)114年防火管理人讲习训练-复训班
https://eec.kh.usc.edu.tw/p/406-1040-51276,r1273.php
四、 敬请贵单位转知所属及辖下相关机关、事业单位,鼓励需设置防火管理人之场所及人员踊跃报名参训,以共同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效能。
五、 如有课程相关咨询事项,请洽本校推广教育部高雄中心张先生,联络电话:07- 667-8888 分机3610,电子信箱:eeckh@g2.us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