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卫生福利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学务处卫生保健组

【函转】卫生福利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张贴人:学务处卫生保健组

主 旨: 转知卫生福利部业于110年5月28日以卫授疾字第1100200495号公告修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请查照并配合办理。

说 明: 依卫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495A号函(附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