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 函
主 旨: 本院「110年度研发服务平台亮点成果奖」申请案,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相关申请资料请于110年3月31日前邮寄至本院,请查照。
说 明:
一、 旨揭奖项之申请均以纸本申请,并于110年3月31日前邮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至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营运推广室(地址:台北市106和平东路2段106号科技大楼3楼),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申请人应依本院规定文件提出申请,并应叙明使用本院研发平台所获重大成果之具体内容,如重要国际学术论文、国内外专利、技术移转、科技服务成果、奖项或其他具体事实等相关佐证资料。
三、 申请人所提之重大成果应为申请人于提出申请前三年内使用本院研发平台所获得者为原则。
四、 检附本院「研发服务平台亮点成果奖作业要点」及申请书(电子档请至本院网站https://www.narlabs.org.tw 媒体中心/活动公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