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导】普通教室借用规定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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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务组

【宣导】普通教室借用规定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张贴人:总务处事务组

说明:

一、依本校共用场地管理规则规定,普通教室优先供教务处安排课程,每学期加退选结束后,空堂时段始开放给教职员生借用教室办理各项课程及活动;寒暑假期间不开放借用,如有需求请先洽事务组,切勿自行供电。

二、如欲借用普通教室,请至总务处事务组网站下载并填写借用单,并依借用需求于借用日前3个工作天送至权责单位审核。课程相关活动,请向教务处课务组提出申请;社团相关活动,请向学务处课指组提出申请;其余活动请向总务处事务组提出申请。

三、若因教室设备问题等临时有紧急需求需借用教室者,除社团活动由课指组协助供电外,其余各系科课程及活动由系科助理协助供电。若非临时借用(3天内)需求,不得由各系科单位助理自行至系统供电,若发现将迳行取消。

四、为降低教室借而未用情形,各单位办理非课程/社团相关活动而提送至事务组之普通教室申请单,仅提供借用提送日起一个月内日期,请于活动日前一个月内再提出申请。自习及读书会等使用需求,请至图书馆自修室及讨论室,若有特殊需求须另行申请,并经单位主管核准后始得借用。

五、如有相关问题,请洽询事务组分机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