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学年度第1学期第4次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议(111.10.25)通过之「弘光科技大学教师取得专业证(执)照奖励准则」。(如附件)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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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学年度第1学期第4次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议(111.10.25)通过之「弘光科技大学教师取得专业证(执)照奖励准则」。(如附件)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5日张贴人: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教师

主旨:公告111学年度第1学期第4次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议(111.10.25)通过之「弘光科技大学教师取得专业证(执)照奖励准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