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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据教育部112年11月28日台教资(六)字第1122704535A号令(谅达)修正发布旨揭办法办理。 二、 依办法第17条「本办法所定之申请文件格式,由教育部定之」规定,为周延办法之完整性,教育部函颁下列2款申请文件格式,俾供申请单位依循: (一)教育事业废弃物再利用许可申请书(适用第5条、第9条)。 (二)教育事业废弃物再利用试验计画申请表(适用第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