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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室
因应儿童节及清明节等连续假期,原订110/04/05为单位请款送件截止日,往后调整至110/04/08,付款日则顺延至110/04/20。(第二次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2日张贴人:会计室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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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儿童节及清明节等连续假期(4/2~4/6),为利帐务处理及纳管组付款,
该次请款期往后调整至110/04/08截止请款收件,付款日则顺延至1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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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于110/04/08下班前将凭证送至会计室,依据「弘光科技大学经费
核销请款期程准则」,该次厂商款项付款日为110/05/15;个人款项付款日为1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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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任教职员薪资及3%工读金,维持于110/4/15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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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或合约另有载明到期日者则依合约约定,并请事先来电告知会计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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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情况无法配合上述送件日期者,请洽会计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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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会计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