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疫情指挥中心、教育部、台中市政府等公告事项办理:
(一)、本校禁止室内5人以上群聚,校内各会议室及普通教室消毒后已全部关闭。有特殊状况需使用者,请向总务处事营组申请,校内分机1783。
(二)、非紧急必要,教职员生请减少搭乘电梯及于电梯内避免交谈,以降低密闭空间口沫传染机会。
(三)、师生经申请并核准到校使用专业教室或实验场所者,除需管制人数外,亦须执行空间使用后之清洁消毒工作。消毒方式请参阅附件档案「校园环境防疫消毒作业程序」。各单位当日到校上班之行政人员,亦须督促及检核师生执行环境防疫消毒工作。
(四)、各单位若需防疫用品:酒精(手部消毒用),漂白水(擦拭物品用,需依瓶身张贴之使用说明稀释后使用)、喷瓶、洗手乳等,请向总务处纳管组登记领取,校内分机1752。
总务处 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