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已订定服务业、运输业、医院及大专校院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作业指引,公开于「事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资讯平台」,请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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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室

环境部已订定服务业、运输业、医院及大专校院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作业指引,公开于「事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资讯平台」,请查照。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张贴人:安环室

说 明:
一、 依据环境部114年7月14日环部气字第1149108586号函办理。
二、 环境部于114年3月4日公告「事业应盘查登录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自115年起,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之盘查登录。(附件1)
三、 为协助事业进行盘查作业,环境部已完成旨揭盘查作业指引以协助事业进行盘查,请至环境部气候变迁署「事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资讯平台(https://ghgregistry.moenv.gov.tw/)」下载专区下载。(大专校院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