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出差旅费报支准则」及「弘光科技大学专家学者报酬支给标准」转由会计室负责。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会计室

「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出差旅费报支准则」及「弘光科技大学专家学者报酬支给标准」转由会计室负责。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张贴人:会计室

说明:

1.依113101日行政协调会议办理,「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出差旅费报支准则」及「弘光科技大学专家学者报酬支给标准」转由会计室负责。

2.各单位教职员工系统申请「出差旅费报告表」路径修改为:校务资讯系统()/财务系统/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执行模组/出差旅报告表。为增进行政效率,请各单位尽量以系统申请出差旅费

3.若有跨单位需以纸本申请出差旅费者,请改至会计室网页表单下载专区下载,网址如下:(https://acc.hk.edu.tw/%e8%a1%a8%e5%96%ae%e4%b8%8b%e8%bc%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