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能源审查」汇整后须提能源改善方案单位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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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营组

「112年度能源审查」汇整后须提能源改善方案单位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8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说明 :

一、依本校能源规划审查作业规定办理,单位能源审查资料,经汇整排出耗能顺序,下列单位属重大能源,请填写「重大能源使用鉴别表」(附件二)。

  1. 单项设备耗能量占全校总耗电量3%以上者 (附件一)

  1. 单一设备耗能每日大于100KWh(含)者 (附件一)

  1. 各单位较去年耗电量增加(含)3%者,依单位预算规划挑选一项耗能使用设备进行改善 (附件一)

 

 

 

 

 

 

 

二、尚未缴交能源审查之单位

单位 单位
外语暨全英教学中心 护理学院
职涯发展中心 智慧科技应用系
国际事务处 幼儿保育系
多媒体游戏发展与应用系  

三、请各单位至事营组网页→表单下载(FM-10650-016重大能源使用鉴别表)填写并经主管核章,于112年12月7日前,送回事营组(A113)。

填写上有任何问题,请洽分机 #1760 王仁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