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网页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确运行,请先至你的浏览器设定中开启 JavaScript。
SEARCH
说明:
一、贵宾预留车位,依本校「校园车辆管理要点」第八点第二项制订之。
二、申请规定:
(1) 请于活动三天前申请,逾期不受理。
(2) 重大活动预留车位仅受理 : 如主持人、主讲人等,其他身份由事营组审核之;一般参加来宾恕无法预留车位。
三、来宾预留车位:请「列印三角锥标示单」送至A112事营组办公室核章后,协同送至警卫室。
(自行复印标示单,警卫室不受理)
四、如有任何问题请电洽总务处事务暨营缮组分机1780洽询。
总务处事务暨营缮组 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