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园汽、机车不得连续停放超过七日相关说明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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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营组

【公告】校园汽、机车不得连续停放超过七日相关说明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9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说明:

一、依本校校园车辆管理要点规定,本校停车场仅供临时停放,除公务车、主管专用车格、住宿生外,不得连续停放超过七日。

二、因校区停车场数量有限,请勿将校园作为长期停车场使用,以免影响他人权益。

三、如有需求需停放3日以上,请填写「弘光科技大学校内汽、机车夜留申请表」送单位主管核章后,缴至A112事营组审核。

四、申请表请至事营组网页>表单下载>FM10650-046下载填写。

五、若未申请停放超过3天,第1次锁车并缴费500元,第2次取消车证。

六、如有任何问题请电洽总务处事务暨营缮组分机1780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