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11.2~11.15防疫期间办理非课程之集会活动,场地借用人数及相关规定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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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营组

【公告】110.11.2~11.15防疫期间办理非课程之集会活动,场地借用人数及相关规定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06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因应中央疫情指挥中心最新防疫措施,校内办理非课程之集会活动时,各会议厅相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取消校内各会议厅活动人数限制,调整容留人数如附件。

二、集会活动应采实联制、体温量测、全程佩戴口罩、活动过程中禁止饮食。

三、于会后借用单位需针对现场人群经常接触之表面如桌椅、把手等设备进行消毒。

 

若有疑义,请洽事营组育绮,分机1783。

 

总务处事务暨营缮组 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