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非课程/社团活动之普通教室借用申请,请于活动日前一个月内提送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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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营组

【公告】非课程/社团活动之普通教室借用申请,请于活动日前一个月内提送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说明:

一、依本校共用场地管理规则规定,普通教室优先供教务处安排课程,每学期加退选结束后,空堂时段始开放给教职员生借用教室办理各项课程及活动;寒暑假期间不开放借用,如有需求请先洽事营组,切勿自行供电。

二、如欲借用普通教室,请至总务处事营组网站下载并填写借用单,并依借用需求于借用日前3个工作天送至权责单位审核。课程相关活动,请向教务处课务组提出申请;社团相关活动,请向学务处课指组提出申请;其余活动请向总务处事营组提出申请。

三、若因教室设备问题等临时有紧急需求需借用教室者,除社团活动由课指组协助供电外,其余各系科课程及活动由系科助理协助供电。临时提出空间之借用需求,非3天内不得由各系科单位助理自行至系统供电,若发现将迳行取消。

四、普通教室为提供各课程、社团及班会等活动弹性运用之教室,近期巡查发现部分单位以班会或自习读书会等用途申请长期借用教室后,现场无人或不足5人在场使用,使空间与能源均无法有效利用。故自113学年起,因办理非课程/社团相关活动,各单位提送至事营组之普通教室申请单,仅提供借用提送日起一个月内日期,请于活动日前一个月内再提出申请。自习及读书会等使用需求,请至图书馆自修室及讨论室,若有特殊需求须另行申请,并经单位主管核准后始得借用。

五、如有相关问题,请洽询事营组分机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