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单位有冷气不断电之需求,请在113年10月31日前填写冷气不断电需求申请单,送至事营组(A113室)。
(一)管控方式如下:
1.非夏季(11月~隔年4月):普通教室、行政办公室、教师研究办公室、专业教室、实验室以及会议室、活动中心等场所于布置、采排时不开冷气。
2.夏季(5月~10月):
(1)行政办公室、教师研究办公室于23:00~翌日10:00冷气不供电,每天中午12:00与16:30进行冷气瞬断。
(2)专业教室、实验室,于23:00~翌日07:00冷气不供电,每天中午12:00与16:30进行冷气瞬断。
(3)会议室、活动中心等场所于布置、采排时,16:00~翌日10:00冷气不供电。
3.上述管制在开窗及使用电风扇时,室温仍超过28度时可依实际需求使用。
(二) 请有需求之单位至表单连结https://pur.hk.edu.tw/ [总务处事务暨营缮组→表单下载],下载FM-10650-033冷气不断电需求申请单。
(三) 112年已填写申请之单位,今年无须再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洽总务处事务暨营缮组王仁杰分机1760
总务处事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