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屏东县屏东县失智照护教研中心征求「114年度研究计画」~113/9/30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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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函转】屏东县屏东县失智照护教研中心征求「114年度研究计画」~113/9/30止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计画公告网址:https://www.dementiacare-pt.ablh.com.tw/news-24.html

一、计画类型:

(一)失智症实证照护创新模组研发

  1. 计画期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2. 每案新台币60万元为上限,择优限制1案。

(二)智慧科技导入失智症照护模组实务应用探讨

  1. 计画期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2. 每案新台币80万元为上限,择优限制1案。

 

二、申请人资格:

(一)助理教授以上人员。

(二)担任讲师职务满担任讲师职务满四年,并有著作发表于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或专利技术报告专书。

(三)具博士学位 之教学或研究人员 。

(四)研究机构副研究员、技正或相当副研究员资格以上人员。

(五)于教学医院或研究机构担任主治医师二年以上 或获硕士学位从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并有著作发表于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之医药相关人员 。

 

三、申请资料:

(一)计画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研究计画书一式六份,双面列印且标注页码。

(三)研究计画书电子光碟一份(含 word及 PDF 档 )

(四)函送本中心提出申请于信封及光碟片正面须注明申请计画及申请单位名称,如附件;文件不全或不符本中心规定者得不予受理。
(五)研究计画中涉及人体试验者,应检附核准文件;若未能于申请时提交者,须于办理研究计画签约前完成提交与计画名称一致之送审证明文件,待补齐核准文件后,始得拨款。

 

四、申请截止:113年9月30日下午5时止。(以本中心收文为凭)。
寄件地址:屏东县失智照护教研中心 收(90062 屏东县屏东市仁义里盛丰路500号)

 

五、本案联络方式:屏东县失智照护教研中心,电话:08-7350229分机1203、1204、1205、1208;EMAIL:pt500@ablh.com.tw。